(2009年10月22日南通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陈艳红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刘小荣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罗海妹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管 军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吴晓栋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