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人大代表小组组长及联络员会议上的讲话
徐永兵
(2010年3月30日)
同志们:
这次市人大代表小组组长、联络员座谈会,主要是交流闭会期间组织开展代表活动的经验,部署组织开展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的有关工作。人大代表活动是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渠道,也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平台。加强代表活动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也是切实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前不久,市人大常委会已经下发了《关于2010年度南通市人大代表小组开展闭会期间活动的意见》,今天会上,海安县人大常委会、市直第八小组组长、市直第二小组联络员、财经专业小组组长四位同志已经交流了很好的工作经验,市人大人代委丁健同志就今年市人大代表工作要点和近期主要工作作了说明。下面我就代表活动的情况和进一步组织开展好闭会期间的代表小组活动谈几点意见:
一、代表活动的基本情况
代表小组是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行代表职责、执行代表职务的法定组织形式。如果说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那么代表小组活动则是基础的基础。代表小组制度是不是健全,活动是不是正常,直接关系到代表作用的有效发挥,关系到人大工作的整体成效。长期以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都非常重视代表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对代表活动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各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开展好代表活动也作了不少努力,各代表小组通过积极组织开展活动,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有些做法还具有创造性。经过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及其各代表小组的不懈努力,我市的代表小组活动正在不断开拓创新,不断与时俱进。据初步统计,2009年全市32个代表小组和10个专业代表小组平均开展活动超过3次,有的小组活动达到6次。代表小组活动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代表活动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各代表小组普遍建立了代表活动制度、小组学习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代表履职交流制度。通过规范有序的制度建设,提高了代表活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大部分代表小组结合各自特点,因地制宜积极开展代表小组活动,通过各种方法,千方百计吸引、鼓励代表参加,有效提高了代表的出勤率。据初步统计,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小组活动出勤率达到90%以上,不少代表克服本职工作与履行代表职务的矛盾,挤出时间善始善终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尽可能腾出工夫参加小组讨论和视察。
2、代表活动的主题突出、针对性强。大部分市直代表小组能够结合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以及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选准活动主题,市直小组多次围绕拆迁安置、征地农民的权益保护、小城镇建设等主题组织代表实地视察、并展开热烈讨论,环资、财经等专业代表小组围绕水资源保护以及积极化解金融风险,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等问题,组织小组成员进行深入调研、视察,为代表撰写高质量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搭建平台。我们欣喜地看到代表建议的质量一年好于一年:关注自我的建议少了,放眼全局的建议多了;缺乏联系实际的建议少了,重视民生的建议多了。
3、代表活动形式多样,更加注重实效。大多数代表小组采取召开座谈会、组织代表视察、联系走访选民、开展专题调研、组织代表旁听法院庭审等多种形式拓展活动空间,多渠道、多层面营造代表活动的良好氛围,让代表结合自身特点,有选择的余地,有讨论的空间,有发挥作用的舞台。而不是满足于活动时聚一聚、走一走、看一看了事。部分县(市)代表小组还结合推进“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联组开展相关活动。代表小组活动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服务大局,代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代表活动的实效进一步增强,2009年通过代表小组活动共形成闭会期间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共37件,有效推动了政府部门的相关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总体上看,代表小组活动正逐步步入正常、有序、规范、务实的轨道。但也应该看到小组与小组之间还存在不平衡性,活动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部分代表“代表意识”不够强;出席率不够高;部分代表履职经验不足;还有个别代表小组活动不太正常等问题,这些问题都有待我们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二、不断增强组织代表活动责任感和使命感
当前,我市正处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全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市人大代表承担着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责任。代表们要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尽心尽力,恪尽职守,切实履行好代表职责。而闭会期间的代表小组活动,是代表履职的重要方面。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做好代表工作,积极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当家作主、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作用,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迫切需要,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的重要保证。从而增强组织代表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闭会期间的小组活动。
第一,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代表自身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我们认为,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工作是提高代表素质,增强代表意识和履职能力的有效形式,是开展好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重要基础。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已把分批对代表进行履职培训列入计划。同时,我们继续坚持向代表寄发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刊物等做法,让代表及时了解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情况。下一步我们将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小组组长列席常委会会议,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情况通报,不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同时,坚持为代表订阅有关学习资料,提高代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明确代表的权力和义务,增强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事代表工作的同志(包括组长和联络员)也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为代表服务的本领。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将以座谈会、经验交流、组织视察考察学习等不同形式加强组长和联络员的培训。
第二,正确处理本职工作与代表服务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我们的组长和联络员都是兼职的,组长都是部门负责人,联络员也都是部门的重要骨干,本职工作都比较繁忙,而代表小组的服务是本职以外的工作,组织代表小组活动难免会与本职工作产生矛盾。这就要求我们要讲大局、讲责任、讲奉献,以确保代表维护人民利益、积极参政议政、依法履职为重,克服困难,挤出时间、花费精力组织开展好代表活动,努力做到本职工作和代表服务工作“两不误”、相促进。
三、积极探索开展代表活动的新途径
抓好新时期的代表活动,总体上应当坚持两个原则:一是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积累成功经验。在总结过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坚持发扬符合实际、行之有效、可操作性强的做法,以制度的形式保持下来。二是积极探索,不断实践,创新工作方法。针对以往存在的不足,在完善提高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开展代表活动的新形式和新办法。具体来说,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精心组织,促进代表活动正常化、规范化。代表闭会期间活动是否正常、规范,决定了代表履行职责质量的高低。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活动,二是代表小组的活动,三是代表个人的履职活动。活动的形式主要有视察、调研、执法检查、评议等。但无论是代表个人的履职活动还是代表小组活动,能否正常、有效地开展,关键在于是否建立了相应的制度并操作到位。《代表法》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一般每年安排3至4次,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所占用的工作时间,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一般为每年15天左右。人大代表绝大多数是兼职代表,他们在各工作岗位上担负有重要任务,其好处是能密切人民群众的联系,不利方面是活动受到限制。如何保证法律所规定的时间与要求,需要有制度保障。制度包括:一是代表小组的活动制度。各代表小组要根据市人大年度工作要点,结合各地实际,制定代表小组活动计划。活动计划要做到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这样才能保证代表小组活动的计划性,才能按照法律规定,保证代表活动正常开展。二是活动考勤制度。如何更好地调动代表积极性,促进代表依法履职,是我们需要探索的问题。目前,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对代表小组活动进行登记,目的是促进代表参加集体活动,同时也能如实反映代表小组活动情况,便于代表之间相互监督,也为届末开展争先创优评比提供客观依据。为避免代表活动的不平衡性,希望各代表小组对每位代表参加小组活动情况进行考勤通报,以促进代表活动的正常化、规范化。在有制度保障的同时还要提高代表小组活动的质量。高质量的代表小组活动,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组织代表小组活动,要让代表对一年的活动心中有数,提前安排好本职工作,及时参加活动。要根据内容确定活动形式,采取集中视察和分散视察相结合、代表个人持证视察与走访群众相结合、集中走访调研和听取汇报相结合等形式。小组活动后,要搞好综合分析,写好小组视察或调研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升活动效果。
2、充分发挥代表小组长的核心作用和联络员的桥梁作用。代表小组组长是“领头雁”。实践证明,代表小组活动开展的好不好,活跃不活跃,关键在代表小组长。我们选配小组长是经过认真推敲的,因此,代表小组组长要切实发挥谋划、协调、组织和服务的核心作用,不仅要建立健全小组活动制度,精心安排小组活动,还要指导代表小组选准活动主题。代表小组活动选题要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前瞻性,要抓住带有苗头性、普遍性的问题,通过多角度、多层面的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有理论、有见地的调查报告,为市委和政府决策提供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联络员是代表小组活动的纽带,不可或缺。联络员是组长的参谋和助手,是代表活动的信息员和服务员,发挥着人大工作机构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联络员的工作很繁琐,也很辛苦。小组活动计划的起草、活动时间、内容、地点的具体落实、代表参加活动的通知、联络,资料的发放、代表讨论结果的汇总上报以及有关信息的反馈等等,都需要联络员亲力亲为,来不得半点含糊。联络员的工作是否到位,在某种程度上直接影响到代表小组活动质量的高低。因此,联络员要做到四个“了解”:了解人大的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代表工作的相关内容;了解代表的基本情况和履职需求;了解组长安排活动的意图;为此要做到三个“加强”即:加强学习《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加强研究代表工作的特点;加强与代表以及代表工作机构联络与沟通。只有这样,才能主动协助组长组织开展好小组活动。
3、切实加强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领导。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关键在领导重视,抓好落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都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把我市的代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各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代表工作的领导。要把代表工作纳入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日程,市人大常委会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全市代表工作方面的会议,安排部署代表工作,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听取对人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县(市、区)也要及时召开代表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安排部署代表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代表工作的管理,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监督。努力使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市、县两级人事代表委要为代表履行职务搞好服务。一要为代表知情、知政、参政、议政创造条件。要尽可能多地向代表提供政情,通报人大常委会和政府重要工作情况,为代表履行职务创造条件。二要为代表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服务。代表小组开展的活动,一般由自身安排和组织,但县(市)的市代表活动可以借鉴海安的做法,由县(市)人事代表委联系,县(市)人事代表委要义不容辞地积极提供服务,帮助解决有关的困难和问题,在财政许可的情况下,保障必要的活动经费。三是人事代表委的同志要尽量多参加代表小组的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代表活动的信息和动态,及时总结代表工作经验,对代表反映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向上反映,以使问题得以重视。四是人事代表委的同志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要热情接待代表来访,耐心解答代表提出的问题,尽力为代表排忧解难,使人事代表委成为人大常委会的一个文明窗口,成为“代表之家”。
同志们,代表工作无止境。我们要利用各级人大和代表小组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探索组织好市人大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新途径,积极开展各项活动,进一步推进政府工作的开展,为促进我市经济文化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